為實施寧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寧德市棉山路道路工程項目征收土地的預公告:
一、用地的范圍、目的
1.擬用地面積:0.9337公頃。
2.用地范圍:西起工業路、東至鐘山路,具體位置詳見附件(寧德市棉山路道路工程勘測定界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七都鎮河墘村(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用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寧德市棉山路道路工程項目開發建設,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由七都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由七都鎮人民政府組織該項目征地公告的張貼工作,由蕉城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該項目區域內房屋等地面構筑物的協議簽訂及補償工作,由七都鎮人民政府組織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協議。
特此公告。
附件:寧德市棉山路道路工程勘測定界圖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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